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外籍人員在中國居住期間臨時離境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
財稅外字[1981]66號
上海市稅務局:
滬稅(1981)328號文收悉。關于外籍人員在中國居住期間臨時離境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,為了簡化征納手續(xù),同意你局意見,如果納稅人臨時離境,不能在法規(guī)的申報納稅期限內返回中國的,經過本人提出申請,報當?shù)囟悇諜C關批準,可在離華前,暫按上月工資薪金所得申報納稅,待返華后,再辦理多退少補手續(xù)。
財政部稅務總局
1981年7月18日
甘公網安備 62010202002707號